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2007〕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007年12月底前制定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市节能减排办公室)。市属企业节能减排方案由市政府国资委汇总后报市节能减排办公室。
市节能减排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三门峡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三门峡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