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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鞍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鞍政发〔2007〕3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坚持政府统筹,加强基础建设,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适应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要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

  2.坚持满足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多样化需求的原则。根据不同人群对职业教育的不同需要确定培养目标,调整专业结构,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职业指导,适应城乡居民终身学习的需要。

  3.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原则。要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职业教育的多元办学格局。职业教育必须主动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加强机制创新,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

  4.坚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广泛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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