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大雾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发生大雾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做好大雾天气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各级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公路主干道和山区事故多发地段的路面监控,严格落实反超载、反超限、反超速措施,加大路面巡查和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超载驾驶等违章行为,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柴三机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各级交通部门还要加强车站、码头的源头监督管理,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都必须按规定进站(场)经营,严禁超载车出站,确保运输市场管理规范、安全、有序。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广泛开展旅客安全乘车、乘飞机、乘船的常识宣传,要加强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水上渡口、乡镇客渡船,以及无挂靠单位的个体营运车船的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站上车(船)、登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防止蓄意破坏,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要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票贩子 ”、“车匪路霸”,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民航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提高运营飞机检查准备质量,尤其是两岸春节包机的质量,加强空域协调,提高航班正常率,清除隐患确保飞行安全。海事部门要加强往返大陆与马祖、金门间运送台胞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海上搜救力量。各级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小饮食店、食杂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运输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还要切实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提高服务质量,共创和谐春运
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各交通运输部门要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增设售票网点,创新售票方式,延长售票时间和预售日期,并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禁“甩客”、“倒客”、“宰客”现象发生,严格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等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权益。要千方百计为旅客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为旅客提供方便,使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满意”。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车船、飞机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努力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条件。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