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大力加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卫星导航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基础测绘生产基地的装备和设施更新,提高野外测绘高新技术装备水平。测绘部门要加强应急测绘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不断改善基础地理信息存储管理与服务机构的装备条件,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之间互联互通的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网络体系。
四、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一)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测绘工作管理职责,加强测绘资质、标准、质量以及测绘成果提供和使用等方面的统一监督管理。各级测绘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完善体制,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增强工作能力。
(二)严格执行测绘法规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大力加强测绘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规章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基础航空摄影、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涉外测绘、测绘工程以及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测量标志保护、测绘项目招投标与测绘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积极配合国家实施标准化战略,协助国家建立由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等组成的测绘标准体系。各地新建和在建数据库要严格执行已经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已经建成的数据库进行标准化改造,使之符合数据共享的要求。
(三)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汇交,加强对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全力做好国家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河南省级项目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省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为建设辐射全省的测绘成果档案网络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完善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统一管理。加大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完善测绘成果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制度,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犯罪行为。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开展城市坐标系统的清理工作,依法规范和审批城市坐标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