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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32.全面推进品牌、版权和标准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加大驰(著)名商标和各类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奖励力度,培育一批自主高新技术出口品牌。建立健全版权登记和资助制度,加强和完善软件和创意作品的登记和保护。着力培育版权核心产业,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制定实施标准建设引导资助政策,设立标准化创新奖励,支持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行业协会牵头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促进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的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吸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企业标准联盟,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引导和鼓励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备案。(本部分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市版权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部门参与)

  33.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保障科技人员知识产权权益,激励和保护科技、管理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合执法资源,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专项保护工程。不断完善专项保护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打击、防范和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本部分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部门参与)

  八、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营造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34.完善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的作用,着力解决事关全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强资金监督和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评审、评价和奖励评审方式。建立健全区、县级市和市有关单位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区、县级市相关目标任务进行专项督查和考评奖励。(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35.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和完善“一站式”等有效服务形式。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提供方便快捷的通关便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主动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务环境,努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让企业了解和运用各项有关政策。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加强创新文化建设。鼓励发明创造,优化舆论氛围,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本部分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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