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支持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引导和鼓励企业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联盟(产业联盟、行业联盟),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对依托联盟建立的第三方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以及技术联盟联合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行业标准研究、产品开发等,给予优先重点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按照产业链和技术链分工加强与大型企业合作,推动各类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市信息办等部门参与)
29.积极利用海内外科技资源。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创品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或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重大项目、国内外知名企业。支持鼓励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和国内龙头企业来穗以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设立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建立部、省、市联动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区域科技合作,共建区域开放型创新协作体系。建设广州国际技术转移平台,促进技术进出口。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挥社团作用,广泛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参与)
30.充分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下简称“留交会”)的作用。整合有关资源,统筹协调全市留学人员工作。重点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升“留交会”的海外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加大对留学人员来广州就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扶持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境外重点城市设立海外人才、项目引进工作站。充分发挥留学人员社团组织作用,积极利用友好城市开展国际科技与人才交流合作。探索利用“留交会”平台开展重大技术项目国际招标,推动广州建成重大技术项目国际招标中心。(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人事局、市外办等部门参与)
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31.鼓励和支持企业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产业化。提高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允许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专利技术研发、专利权申请与维持、交易许可、标准研究及申报等费用全额计入研发成本。择优扶持一批基础较好、条件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制定《广州市专利奖励管理办法》,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选择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加强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广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专利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无形资产质押工作,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专利技术资本化,有效形成生产力要素。(本部分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地税局等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