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积极引进各类创新人才。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重大项目发展所需的人才引进,将引进项目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以项目资助带动人才引进。统筹设立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紧缺人才的培训、培养。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计入成本核算。对重点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专项资助,并提供科研条件和居住、生活便利。切实做好符合条件创新人才的配偶入户、就业推荐和子女入户、入学工作。(本部分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外办、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部门参与)
21.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设立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工作站。资助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加快建立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具备条件但受指标限制暂未设博士后工作站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根据项目需要招收博士或博士后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参照设站企业进行管理和享受优惠政策。提高进站博士后的科研启动经费和期满出站后在广州市属单位工作的资助费用。积极吸引出站博士后到我市工作。(本部分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
22.完善创新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创新型人才可以其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投资入股并参与分配,分配比例由受益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科技人员设立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不能一次到位的,可在两年内分期缴付。设立专利发明奖。提高科技奖励标准,重奖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和组织。(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与)
五、加快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23.强化科技园区和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按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迈向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目标,加快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完善广州高新区重点园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科学城与城市中心区的快速交通连接。加快广州高新区重点园区及周边地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科技支撑条件建设,完善配套服务综合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加快广州国际生物岛开发建设。将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意产业园区。整合现有各区、县级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源,支持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推进国家级产业基地、出口基地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市级统筹,加强各级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互动和协作,推动广州科学城与天河软件园连片合作开发,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本部分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信息办等部门和有关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