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劳社仲 [2008]1号)
各市(县)和区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今年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经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2008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意见》
二○○八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08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意见
2008年,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按照“快立案、重调解、慎裁决、速结案、讲效果、保稳定”的要求,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确立“和谐仲裁”理念,重视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我市社会稳定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一、2008年主要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全年结案率达95%以上。
2、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劳动争议处理“三方机制”。全年工会、经贸委等部门的兼职仲裁员办案数要占到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数的10%以上。
3、坚持“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优势,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着力提高仲裁员的调解水平,确保以调解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占结案数的70%以上。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宣传《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推进用人单位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仲裁建议书制度。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业管理协会等部门的协调与联动,形成“源头预防”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