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02年7月29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公布);
七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道路运输站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7月7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
附件2:
宣布失效的省政府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9件)
一、《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关于闲散在社会上的科技人员安排使用意见〉的通知》(闽政〔1980〕68号);
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修定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任免范围的通知》(闽政〔1984〕50号);
三、《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通知》(闽政〔1984〕97号);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改办、省高教厅〈关于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闽政〔1985〕89号);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省粮食厅〈关于切实加强对“农转非”管理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93号);
六、《关于颁发〈
福建省扶贫开发基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7号);
七、《关于颁发〈
福建省普通教育事业分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43号);
八、《关于发布〈福建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7〕31号);
九、《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执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福建省关于整顿木材流通渠道和保证林农合理收益的若干规定〉、〈福建省森林防火规定〉的通知》(闽政〔1987〕79号);
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民间劳务输出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8〕23号);
十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招标承包选聘经营者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1号);
十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厦门科技园区的暂行规定》(闽政〔1990〕2号);
十三、《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干部个人建房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闽政〔1991〕35号);
十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遗弃婴儿意见的通知》(闽政办〔1992〕169号);
十五、《
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1993年2月19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十六、《
福建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1993年3月3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