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港、厦门港和泉州港港章的通知》(闽政〔1990〕24号);
三十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职责的规定》(闽政〔1990〕30号);
三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49号);
三十三、《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福建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0〕综247号);
三十四、《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1〕1号);
三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18号);
三十六、《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32号);
三十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43号);
三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
福建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47号);
三十九、《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6号);
四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道路检查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26号);
四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
福建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53号);
四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
福建省海防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92〕综278号);
四十三、《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经济特区外汇管理处罚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综248号);
四十四、《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闽政〔1993〕16号);
四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厅、财政厅、体改委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4〕40号);
四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福建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6〕16号);
四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6〕文138号);
四十八、《
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2月21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