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国家级林业自然保护区国债建设项目的配套投入,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每个项目予以安排50~100万元的配套资金。
9.加大对区内群众生产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群众申报国家贴息贷款项目和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发展生产。对有利于促进保护区内群众增收的木本经济作物生产项目,各级财政应给予大力支持。2008年和2009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扶持资金,支持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群众利用旱地、田边、路旁发展木本经济作物生产项目。
10.改善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先安排户用沼气建设项目,鼓励保护区内群众修建沼气池,发展清洁能源。农业主管部门对愿意并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实验区内群众优先安排。要加大力度解决区内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省发改部门和水利部门在“十一五”计划中要优先安排林业自然保护区内各行政村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11.科学合理利用林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资源。在科学规划、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实验区的竹林,科学组织区内群众依法合理利用实验区内的旅游资源,开展“森林浴”、“森林氧吧”等适度的生态旅游活动,开辟致富渠道,以提高区内群众的收入。同时从旅游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生态补偿。
四、切实加强对林业自然保护区的领导和管理
12.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稳定现有分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将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财政核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
13.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各级政府应重视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确权工作。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由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完善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配套规定,建立健全巡护等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档案和信息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林业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积极吸收区内群众参与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逐步实现林业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
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关系到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也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权益,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林业自然保护区的领导,加大投入,积极探索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的新途径,推动我省林业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