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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得到发展。“十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民族寄宿制中小学129所,改善了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继续在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举办民族预科班,2006年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率达到78.7%,比2000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民族乡村医疗卫生状况得到改善,每个民族乡都有一所乡级卫生院,全省共有617个民族村卫生所(室)。有15个民族乡建立了敬老院或福利院。民族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畲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继续发展。

  --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得到加强。制定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一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采取计划单列选调少数民族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招考公务员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卷面设置总分的10%加分。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全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省没有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大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原因,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仍然缓慢,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

  一是民族乡村经济相对落后。民族乡农林牧渔产值2000年以来年均增长率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低3.1个百分点。2006年民族乡平均经济总收入为4.36亿元,不到全省乡镇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二。

  二是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较为缓慢。2006年,全省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8.9%,其中17个畲族乡均在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之下。

  三是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比较薄弱。全省还有127个民族村村道未实现水泥硬化;234个民族村未通自来水,其中有129个民族村未能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 51个民族村未通有线电视;455个民族村没有文化站;88个民族村没有卫生所(室)。

  四是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部分民族中小学存在教学设备简陋,教学仪器、图书缺乏现象;教师学历偏低,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较少。少数民族高中学生偏少,全省适龄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乡村医疗和公共卫生条件比较差,群众就医比较困难。

  五是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不足。全省少数民族干部仅占少数民族人口的1.63%,比全省干部占总人口的比例低0.76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才比较匮乏,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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