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沪府发〔200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以下简称《条例》)已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条例》,进一步做好本市行政复议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将相当一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有利于保障本市的社会安定,对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新形势下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行政争议增多,社会矛盾凸显,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动本市行政复议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
  (三)全市行政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
  (四)要加强《条例》的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使广大市民知晓、熟悉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介绍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知识,宣传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成效和作用。
  (五)要抓紧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复议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的规定,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