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信息工作的状况如何,是衡量其工作水平的一个标志。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结合,深入调研挖掘、分析提炼,真正使信息做到分析正确、建议可行,提高信息的内在价值。一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报送信息。凡是需要市政府及时掌握、立即处置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都要迅速收集上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要以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真实信息为依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规范报送的格式和内容。二要加强信息的综合利用,努力做到喜忧兼报。要加强信息的综合利用,实现信息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共享。各部门要把为本级和为上下级的信息服务结合起来,在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送信息的同时,及时把一些对下级或部门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通报给下级或转送给有关部门。既要报喜,也要报忧,既要反映成绩,也要反映问题。问题性信息往往更具有参阅价值,更容易进入决策视野。各地各部门要有忧患意识,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三要加大信息调研力度。要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各单位每年要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一定数量的调研信息。市政府办公厅将继续坚持“精约稿、深分析”的采编原则,每月列出一定数量的约稿清单,并于上半年开展“政务信息调研月”活动,着力为领导提供高价值、前瞻性的调研性信息。
三、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完善信息报送、约稿、考核评比三项制度,努力在推动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建立健全快速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是政务信息工作保质保量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常抓常新。一要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对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信息质量。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农办、经委、建设局、贸发局等市级综合部门每个月应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2条,其他市直各有关单位不少于8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要坚持每周报送2-3次信息。二要健全完善信息约稿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每个时期的政府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报信息,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国家及省、市政府办公厅的专题信息约稿,要认真办理,并严格按照约稿内容、时限和形式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及时组织上报。三要健全完善政务信息通报警示及考核评比制度。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健全采编工作月通报、季度“亮黄灯”和年度考评、表彰制度。每月初通报上月各级、各部门及有关网络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每一季度,对于信息工作滑落或长时间处于落后的单位,予以“亮黄灯”进行“打招呼”警示。每年度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信息报送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信息工作长期落后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学习,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