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盲情况:重点检查县乡村农技校建设,实用技术培训和脱盲提高情况。
三、迎检工作步骤与安排
1.准备实施阶段(2007年1月1日-2月28日)。各县(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和要求,组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迎检工作方案,明确迎检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各县(区)根据迎检指标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清单方式督促解决,并作好资料收集整理、登记造册以及审核上报等工作。省政府将于元月中旬对各市县迎接“国检”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阶段(2007年3月1日-4月1日)。各县(区)对照指标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年3月1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区自查情况,派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完毕后,以书面形式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再整改阶段(2007年4月2日-4月20日)各县(区)按照市政府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整改。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校、校不漏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自查和整改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即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措施情况、办学条件改善情况、近期控辍保学情况。坚持“五个不让步”,即危漏校舍、普及程度、教育经费、工资陈欠、部室配备有一项不达标的不得通过验收。整改工作力争在2007年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4.迎检阶段(2007年4月21日以后),各县(区)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县、乡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做好迎检宣传报道、接待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对迎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两基”工作能否顺利通过国检,不仅关系到我市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问题,而且事关全省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的大局,县、乡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把“两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和迎检工作。
2.明确责任,加强迎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两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以县(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县(区)长为副组长,“两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名单要在2007年元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查。要制订工作方案,排出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和内部的协调配合,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迎检准备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予以解决。凡是没有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影响到全市、全省验收的县(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