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标准
(一)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
1、村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服务设施齐全;
2、全村无早婚早育、无违法生育、无引产、无溺弃女婴、无明显缺陷新生儿,统计数据无水分;
3、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政策知晓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达100%,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
4、农村节育技术免费服务率和避孕药具发放率达100%;
5、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到位率100%,“三结合”工作成绩显著,计划生育户人均收入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6、实行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7、党群、干群关系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案件,群众对创建活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基本小康;
9、村民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艰苦创业,文化生活比较丰富;
10、村容村貌整洁,生活环境、生态环境良好,饮水安全卫生。
(二)计划生育新家庭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履行家庭、个人义务,不参与迷信活动,不赌博;
2、勤学科技,勤劳致富。青壮年成员无文盲,劳动年龄人口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当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基本小康;
3、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少生优育;
4、家风文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礼貌待人,诚实守信,邻里友好;
5、住房建设遵守规划,达到小康标准,美化、绿化、净化,饮水安全卫生,使用卫生厕所;
6、家人健康,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措施,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完善村计生干部管理机制,健全基层计生网络,对村计生干部实行县聘、乡管、村用,切实落实报酬,定期培训。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占到总人口的10%以上。加强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建设,将村服务室、人口学校等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提高建设水平,配备必要的设备及工作经费,使村级计生服务室成为广大育龄群众的温馨之家。
(二)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真正享有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要务,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三)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设立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救助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工程”,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发展经济和社会各种活动,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状况有较大的改善,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