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紧急通知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偿付工作,巩固清欠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清欠工作。三年来,我市清欠工作在各县区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虽全面完成了涉及246个项目的网上拖欠工程款7605.62万元,但未上网部分拖欠工程款问题仍然存在,且量大情况复杂,清欠形势十分严俊。目前春节将至,进入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也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出现矛盾的敏感期。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按照建设部《通知》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认真做好当前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全面开展排查,实施重点监控。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督导资金到位。对已签订工程款还款协议,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拖欠单位要强化督导,确保如期还款,为农民工工资清偿奠定基础。
  三、强化工作措施,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统一印发的《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和2006年12月25日中、省、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开工、竣工和施工过程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在加大清理旧拖欠工程款的同时,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要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对已竣工尚未结算的工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并及时拨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履行对分包企业和施工企业的临管责任,确保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