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制定规划。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及典型经验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及部分农村能人、群众带头人,对日本大分县及国内“一村一品”先进典型进行学习考察;利用杨凌“农高会”及省外农产品展销展示会等农业会展契机,充分展示宣传我市“一村一品”工作成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一村一品”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在充分调研、把握内涵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及示范村、推进村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加快制定出“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当前要集中搞好“十一五”时期的规划。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当地资源优势,要突出特色,要与优势特色农产品规划相衔接,要与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通过制定规划,达到实施有据、统一认识、指明方向、明确任务的目的。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落实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善“一村一品”示范村和推进村的道路、通讯、电力、农田水利及市场等基础设施状况,切实发挥政策和财政投资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农民、企业、外资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我市的“一村一品”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要优先将示范村、推进村列入小额信贷示范村,促进共同发展。
--加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省产业项目,调整支农资金存量结构,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项目资源,向“一村一品”集中,向产业发展倾斜。
--设立“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每年要投入一定的财力,县区每年不少于50万元,作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村和推进村的农民科技培训、信息网络建设、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改进加工工艺、开拓市场、项目前期费用及“一村一品”工作经费和奖励等。
--探索建立农业保险机制。“一村一品”生产经营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特色产品单一,加之我市自然灾害频繁,生产受自然和市场因素影响较大,一旦遭到损失,就会严重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各级保险部门要将“一村一品”纳入农业保险范围,探索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的路子,有效化解经营风险。
(三)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
加快农村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发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继续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有效整合各种培训教育资源,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实用技能,培养一批农村产业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使示范村培训入户率达到100%,确保每户有1-2人掌握农业实用新技术或劳动技能。组织实施基层负责人培训计划,加强对示范村和推进村驻村指导员、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带动能力,实现人才强村的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