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商政发〔2007〕16号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商洛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行动计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行动计划
(2006-2010年)
我市是地方病的多发区、重病区。“十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的方针,动员各部门协同作战,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一大批病区群众得到有效防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地方病的发病得到基本控制。为巩固并进一步扩大防治成果,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地方病流行特点和防治现状,特制定本计划。
一、防治现状
我市是地方病的多发区,主要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布鲁氏杆菌病。病区分布广,每县区都有一种或几种地方病,是全省地方病重病区之一。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和重点突破策略,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碘盐合格率、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以上,8至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控制在10%以内,免费治疗甲肿患者10100例,全市7县区全部达到碘缺乏病消除目标;地方性氟中毒饮水病区改水13处,受益5928人;大骨节病区累计搬迁846人,4个病区县全部达控制区目标;克山病发病稳定控制,防治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大对布鲁氏杆菌病的监测力度,无新发病例报告,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推动了我市经济发展。由于地方病是环境因素引发的一类疾病,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致病环境和因素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我市虽然多数地方病发病得到控制或基本控制,但这种控制需要持久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防治措施来维持,防治工作一旦放松,已经取得的成果将会前功尽弃。目前全市仍有各类地方病患者126960人,其中碘缺乏病患者112186人,大骨节病患者4967人,克山病患者164人,地方性氟斑牙患者6012人,氟骨症患者37人,地方病砷中毒患者3594人 ,其中有数千人因病致残,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成为社会和家庭的沉重负担。现已查明的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2.4万多人急需实施改水,大骨节病至今病因未明,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转变,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