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双高普九”六项主要指标
⑴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项指标要求。
⑵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县级财政设立了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和加快各类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并列入预算。
⑶各类教育布局调整到位,学校布局合理,消除了薄弱学校,常规教学设施配备充实,现代教育技术设施配备达到标准。
⑷师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在教师学历全部达标的基础上,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0%,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50%。
⑸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达到标准。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5%。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占到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50%左右。
⑹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达到标准,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85%,城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95%。
二、保障措施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市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负有领导、指导、督促检查和经费筹措的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教育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和安排使用、校长与教师等方面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县区政府要依法做好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和控制流失工作。要高度重视解决好农村女童、城市流动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少儿的入学和流失问题。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制度。指导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做好辖区学生的保学控辍工作;组织协调实施“一事一议”政策;搞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安排闲置校产处理保护,用于并入学校的改扩建;维护好学校的合法权益,保护好教学实践基地、土地、林地及其他设施;不设置经费使用障碍,不得向学校乱收费,不得调控、挪用、截留教育专项资金和杂费等。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和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县区政府要设立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和加快各类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三项工程。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养、培训。规范办学行为,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