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对全市所有的矿山企业包括各类采石场、砖瓦厂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资质管理,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以“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检查为重点,彻底排查和整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特别是以斜井、竖井提升、水害威胁的非煤矿山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井下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全面排查尾矿库的设计、建设、使用等是否规范合法,排洪系统、防汛预案、防汛物资、人员等是否完善到位,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营;排查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规范开采,严禁采用硐室爆破。
(三)危险化学品、民爆、烟爆安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生产、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检查,查管理,查制度,查责任落实,查隐患整改,坚决打击民爆、烟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净化民爆、烟爆市场。
(四)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窗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突出抓好大型购物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网吧、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为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从5月14日开始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本次检查,按照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5月14日至5月20日,为行业和县区督查检查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对各自辖区和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和人员,积极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坚决防止只安排、不检查,或查而不改等情况发生,保证做到检查工作有方案、有领导、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从5月21日至5月25日,为市政府综合督查抽查阶段。市上成立8个督查组,分别开展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