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6〕26号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局制定的《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06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06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05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四种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市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6-9月的雨季。
据已有资料,我市有8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6173Km2,占全市面积的26.4%;有9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8222Km2,占全市面积的35.2%;中、高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4395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1.6%。通过专业队伍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517处,其中滑坡1350处,崩塌70处,泥石流96条,地面塌陷1处。直接威胁23457户、94920人,房屋数万间,多处公路铁路也受到威胁。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18处。另外,经过近3年来的强降水任用,又引发了上千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紫阳、岚皋、镇坪、旬阳、白河、石泉、宁陕七县城受到地质灾害威胁。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工作,果断排除了多起地质灾害险情,全市所有被列入防治方案的监测点未发生一起责任死亡事件,确保了所有受监测隐患点威胁群众的安全.但由于我市降雨频繁,大面积集中强降水过程引发了较严重的地质灾害。据统计,全年共引发地质灾害750处,其中滑坡729起,崩塌3起,泥石流18起,有9处灾害共造成19人死亡,14人受伤,5人失踪,倒塌房屋5956间,直接经济损失16470.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