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创新经营资源、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资信的体制机制,把经营性为主的水利项目全面推向市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国内资本和国际资本并重,吸纳和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河道治理,政府给予补偿,使其获得合理收益。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和技术服务,鼓励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五、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
(一)加强水利立法和水政执法。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增强
水法治观念。加快地方水利法规配套建设步伐,抓紧制定我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涉水法规,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河道设障、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重点执法和联合执法,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二)强化水利规划管理。明确规划在水资源开发中的法律地位,强化水利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水情演变趋势,抓紧修订全省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完善流域综合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国民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严格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涉水事务审批。
(三)推进水利科技进步。加大对水利科技研究的财政投入,确保水利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全省科技投入的增幅。加强防洪抗旱、节约用水、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搭建水利信息化平台,满足水资源调度管理、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水情实时监控、水利电子政务的需要。加强水利科技队伍建设,重视科技创新带头人的培养和使用,对在水利科技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强水利管理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