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

  统筹城乡和区域人口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引导人口向城镇有序聚集。把人口规划与城镇规划、产业规划、就业规划结合起来,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功能定位,引导人口自愿、有序、平稳流动。鼓励在优化开发区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鼓励重点开发区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积极承接人口流入,引导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人口向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平稳有序转移,使不同地区居民享受大体相当的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积极消除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性障碍,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努力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改善农民进城就业、定居的政策制度环境,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和部门合作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五)构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

  深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与相关部门、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协调合作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全省人口发展趋势及突出矛盾,研究制定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宏观调控政策。

  建立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人口预报、预警制度。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以基础建设、应用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健全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育龄妇女信息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创新采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准确性。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人口信息的有效整合和系统分析。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人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政一把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格局。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完善考核评估方法,把领导干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工作目标的要“一票否决”,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