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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厦门市外国人管理工作联络协商制度的通知

  ㈡领导小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领导小组组长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领导小组通报本部门、本系统近期外国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提交书面材料;

  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召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印发会议纪要,发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㈣必要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以通知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㈤各有关单位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指定本单位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附件:厦门市外国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厦门市外国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彬(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啸萍(市外事办副主任)

      许传典(市侨办副主任)

      许晓斌(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钦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江汉(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之桦(市文化局副局长)

      曾超英(市卫生局副局长)

      洪本祝(市外资局副局长)

      陈海疆(市工商局副局长)

      游有雄(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蔡永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何冠中(市侨联副主席)

      姜元德(市贸发局党组副书记)

      马启和(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邬大光(厦门大学副校长)

      辜建德(集美大学校长)

      徐西鹏(华侨大学副校长)

      赵明光(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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