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负责提供在厦外国人办理外国专家证的信息,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信息及年检信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批准在厦就业的境外人员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学校聘请外国专家信息,在市属学校读书的境外学生的信息。
市文化局负责提供涉外重大文化交流活动信息,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娱乐场所信息和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境外人员信息。
市卫生局负责协助提供在我市行医的境外人员信息及在厦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信息;协调各医疗机构收集、提供境外人员在我市住院治疗和出具“死亡证明书”的信息。
市外资局负责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前置审批及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
市贸发局负责提供办理外国人邀请函信息及被邀外国人来厦的信息,为企业外国人提供公函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的信息。
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的核发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年检信息。
市国土房产局负责提供境外人员在厦购房信息。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涉外婚姻登记信息;境外人员领养中国儿童信息;境外人员在厦死亡火化及尸体运输出境信息;境外人员在厦门养老机构养老的信息;在厦登记的境外机构、境外人员社团组织信息、由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信息。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提供涉外宗教场所及境外人员在我市宗教场所居住和境外宗教团体在我市活动的信息。
市侨联负责提供在厦外籍华人相关信息。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提供出入厦门口岸的境外人员检验检疫信息,常驻境外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信息。
厦门大学负责提供聘请的外国专家、邀请的境外访问学者和在校学习的境外学生的信息。
集美大学负责提供聘请的外国专家、邀请的境外访问学者和在校学习的境外学生的信息。
华侨大学负责提供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华文学院)聘请的外国专家、邀请的境外访问学者和在厦学习的境外学生的信息。
四、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或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负责召集。
㈠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外国人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