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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电力突发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6.1.1 各电力企业应及时、真实、规范地向市电力应急办报告信息。常规静态信息应定期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应包括,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修进度、预计恢复供电时间等内容。
  6.1.2 当危及电力供应的事件发生时,电网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将停电范围、预计可能持续的时间和时间发展态势等有关情况向市电力应急办报告,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建议。市电力应急办根据建议和事件危急程度提出进入相应紧急状态的进一步建议,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有关单位,启动相应预案及地方应急资源。
  6.1.3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听从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信息。
  6.1.4 在电网应急处置和恢复过程中,电网企业调度部门负责协调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户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并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各发电企业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电网调度要求有序恢复用电。
  6.1.5 在各级电网大面积停电紧急状态下,一类重要电力用户采取应急自保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备用电源,维持电网停电期间本单位的基本电力供应;二类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其他用户启动相应的应急供电设施。
  6.1.6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厦门市电力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电力应急办负责成立专家组为应急指挥提供技术和决策意见等服务。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启动市相关应急组及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医疗救助、公安保卫、宣传报道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或采取其他措施。
  6.1.7 因电力突发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过厦门市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波及到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福建省或国家提供援助支持的,市政府应将情况及时上报。
  6.2 Ⅰ级(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及通报:发生Ⅰ级(特大)突发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电力应急办;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按照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宣布本市进入应急状态。市电力应急办召集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突发事件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对可能产生较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报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应急处置:按照福建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由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I级(特大)突发事件响应预案。负责指挥协调电网企业启动特大突发事件相应应急预案,争取恢复电网正常运行,首先恢复网内发电企业运行和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停电区域的供电,指挥市相关应急专业组(综合协调、治安救助、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物资保障、交通运输、涉外联络、环境处理、调查评估、善后处理等等专业组)的应急响应行动,立即组织开展抢修、抢险工作。市电力应急办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相关市、区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3)应急结束:Ⅰ级(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结束工作应在征得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及福建省电力处置电网大面积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下,由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发布。
  6.3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事件报告及通报:发生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时,市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电力应急办及成员单位。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立即向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汇报,同时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市电力应急办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突发事件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对可能产生较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通报市新闻宣传部门。
  (2)应急处置:由市电力应急办提出启动相应预案的建议,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相关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电网企业立即组织对遭受破坏的区域采取应急响应行动,进行抢修、抢险等工作。电网企业随时保持和福建省电网调度中心的联系,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不再恶性发展,首先恢复对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遭受停电地区的供电。市电力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挥市相关应急专业组(综合协调、治安救助、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物资保障、交通运输、涉外联络、环境处理、调查评估、善后处理等等专业组)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市电力应急办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相关市、区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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