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分管部门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4、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所分管部门有关责任人主体进行责任查究。
三、维稳工作责任制考核
(一)工作机构
成立市城管执法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政
副组长:吕 强、孙智书、张玉成、刘希顺
成 员:冯银章、辜秦玲、王永朝、李醒怡、段建荣
李增乐、郭九如、赵宗社、王 翔、袁 利
田锁记、张俊勇、姚军利、刘宝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银章担任,副主任由陈博担任,成员由赵宗社、刘宝俊、白军学担任。
(二)考核主体和对象
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支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支队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以及责任人。
(三)考核的内容
重点考核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绩效。
(四)考核办法
1、综合考核。将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季度、年度综合考评中。
2、专项考核。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组织对上一年度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绩效进行一次专项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核实数据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束后,填写《市城管执法局维稳责任考核鉴定表》,建立维护稳定工作政绩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稳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解决影响稳定突出问题情况、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情况、“一加强、两控制、三下降”目标落实情况、责任查究情况等,档案存放在局维稳办。
3、跟踪考核。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现“一加强、两控制、三下降”目标、落实重要节会和敏感时期稳定工作等重大任务中,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跟踪考核。
4、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平时工作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严格按照考核内容逐项量化考核。
四、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和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