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坚持和完善违法建设认定、拆除和奖励的工作机制,提高各区拆除违法建设的积极性。加大监控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会同市城改办制定城中村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工作程序或办法。加强对棚户区、城中村、大明宫、纺织城、大兴路、民乐园、东大街、解放路等市上重点改造开发地域的监控,严防违规抢搭乱建现象的发生。对重大违法建设拆除项目继续实施联合执法,保持对违法建设的强势遏制。拆除违法建设必须做好工作预案,在具体工作中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既要考虑美化城市发展经济,又要考虑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合理设置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站点,按照“五有”、“五无”、“五好”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停放站点的管理,实行科学定员定额,做到设施配备齐全、线位施划准确、车辆停放整齐、管理文明规范。市局各支队要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职能,并根据道路变化情况,及时联系市政、交管等部门设置限制机动车辆停放隔离桩(墩)、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线、警示牌。各区执法局(分局)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地域的管理特点,实施不间断的巡查管理,坚决纠正机动车非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同时,要防止出现以罚代管、野蛮执法现象,保证人行道畅通有序。
(四)整治大型户外广告。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实现管理与执法有机结合,保持对户外广告牌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减少大型广告、立柱式广告的设置,确保户外广告从严审批、规范设置、长效管理、严格执法。对二环内城区建筑物立面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规范整治。对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坚决拆除。
(五)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配合建设、环保、市容等部门,对新开工的建设工地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搞好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配置冲洗设备,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计划,切实做好前置管理工作。对于违规现象较频繁区域的建筑工地进行重点关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频率,确保巡查效果。充分发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的作用,落实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减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及时发现和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六)做好其他城管执法工作。完善与市市容园林部门的协同办案机制,继续实行毁坏园林绿化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毁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恶意信号追呼系统的作用,遏制路面喷涂野广告的蔓延,坚决打击利用野广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建设、环保等部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周边、商业街两侧噪音扰民问题。全面整治辖区门头牌匾,提高二、三类道路规范率。配合民政部门,教育、劝阻强讨硬要行为,对重点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做好劝离、引导、护送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组织、唆使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操纵者。
二、适应角色转换,创新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