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加强廉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郑价监〔2008〕1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局属各单位:
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郑纪发[2008]2号)。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系统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廉洁自律方面不出问题,过一个安乐、祥和、廉洁的节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加强教育,强化意识。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多种形势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使全体同志树立好“不愿贪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能贪的纪律制度防线,不敢贪的法律法规防线”。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倡导勤政为民和真抓实干精神,以实际行动维护物价干部队伍形象。
三、突出重点,严格纪律。要针对节日是腐败行为易发期、高发期这一特点,结合单位和个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要把治理和解决“节日病”,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坚决杜绝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收受干股等;要严明财经纪律,厉行节约讲排场和铺张浪费,杜绝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要坚决制止相互攀比,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要严禁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要严格遵守禁止公车私用的规定,杜绝各种利用公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