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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

  植树造林是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美化环境的重要基础,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政府实施“绿色产业突破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大瀛湖绿化治理为重点,全力推动造林绿化工作进程,实现林业工作新的突破。大瀛湖共涉及汉滨、岚皋、紫阳、汉阴4县区,17个乡镇402个村民小组,工程造林总任务6.05万亩,三年任务,一次设计,分年实施。去年自启动实施大瀛湖绿化治理工程以来,经各级不懈努力,已累计完成工程造林2万亩、工程整地1.35万亩,目前还剩近3万亩的工程造林任务尚未实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为了扎实抓好此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齐心协力,坚定信心,克难奋进,确保绿化治理稳步推进。在工程造林形式上,继续坚持“政府引导,项目带动,部门帮扶,群众主体”的建设原则。在资金筹措方式上,实行资金捆绑,项目倾斜,多方筹措,增加投入,除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专项资金投入外,市、县区财政要千方百计安排一定数量的绿化扶持资金,解决造林苗木补助和绿化奖励开支。对国家、省、市安排的“两扶”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按规定的比例用于林业建设。各帮扶部门要拿出一定的绿化经费用于本部门的造林绿化任务。同时,各县区政府可结合退耕还林复查工作,组织林业、财政、计划、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库区以外已经实施过退耕还林的,但因近年基本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失的林地,以及其它原因导致无法将兑现补助资金落实到退耕农户的,可将复查清理出来的这部分兑现补助资金收回县区,设立专户,专帐管理,专项用于领导抓点和大瀛湖绿化治理,从而保证领导抓点、工程造林和大瀛湖绿化治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查,确保秋冬植树造林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纪律监察、组织、人事、林业、督查等部门组成的督查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各县区、各部门领导抓点、大瀛湖绿化治理、干部驻村组、资金筹措、质量标准的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将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今年市上将继续筹措100万元,用于大瀛湖绿化治理、领导抓点工程造林的表彰奖励。对瀛湖绿化市直部门帮扶点继续按新造林验收合格面积每亩奖励100元,县区按验收合格面积给予适当奖励。对县区和市直部门绿化治理工作突出的,按照《安康市大瀛湖绿化治理检查验收考核实施办法》,颁发流动红旗,并予以表彰通报。各县区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奖惩政策,激励和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领导抓点、工程造林和大瀛湖绿化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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