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抽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8〕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2007年全省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12月5-12日省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全省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抽查情况看,各地对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高度重视,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截至2007年11月8日,全省共帮建群众住房69985间,倒房重建任务已圆满完成;全省共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5.7亿多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207所,新增床位4.9万张,现已全部竣工,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0.4%,圆满完成全省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任务。其主要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列入各市政府向人民承诺办好的实事和政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郑州、新乡、焦作、许昌、信阳、驻马店等市专门下发通知,对灾区倒房重建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南阳、安阳、漯河、三门峡等市制定了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整体规划,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制定了奖惩措施。洛阳、周口等市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推动了敬老院建设。二是加大投入,确保任务完成。各地为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不等不靠,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灾区倒房重建和敬老院建设的顺利实施。在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方面,洛阳市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878.87万元,超出应配套资金605.97万元;三门峡市市、县两级财政共配套资金2263万元,超出应配套资金962万元。在农村敬老院建设方面,郑州、洛阳两市各投入1000万元,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投资大、标准高、进度快的乡镇敬老院在建项目重点给予扶持;焦作市预算资金525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按新建中心敬老院每所50万元、乡镇敬老院每所25万元、改扩建敬老院每所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平顶山市财政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400万元;永城市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敬老院建设,投入资金1900多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上蔡县投入3043万元用于敬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4%,提前3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末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60%的目标。三是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为保证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地在灾区倒房重建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中普遍建立了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周口、开封等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镇、村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新乡、商丘等市民政部门在政府组织督查的同时,对全市所有倒房重建户和新改扩建敬老院逐个检查,落实资金,督促进度,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乡镇进行通报,为按时完成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