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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豫政办〔2008〕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根据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市场供应和维护价格稳定工作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是,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特别是居民生活必需的食品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对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把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商品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二、切实加强生产,精心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粮食、油料、生猪、奶业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冬季麦田管理,努力夺取农业丰收;保证化肥生产用电、用气,组织好化肥生产;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调运,保证春耕生产需要;落实扶持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做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保护好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加强商品采购、调运、投放和销售,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认真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拍卖和出库工作,积极组织货源,增加食用油品的库存量,保证市场供应;认真做好大中专院校、驻豫部队、灾区、贫困地区、水库移民区群众及城乡军烈属、孤寡老人、城市低保居民等的粮油供应工作。加强产销衔接,指导企业根据市场特点组织货源,增加品种,扩大库存,增加适销对路商品供应市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58号)要求,建立健全市级猪肉储备制度,春节前适当增加地方储备猪肉投放数量,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认真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客运成品油的供应。加强和铁路运输部门的衔接,积极做好重要物资运输调运工作,对支农物资和居民生活用品运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配车、优先挂运。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实现省内外车辆无差别减免通行费,降低鲜货农产品流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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