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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叶县人民政府提前完成燕山水库叶县库区二三期移民搬迁任务的通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叶县人民政府提前完成燕山水库叶县库区二三期移民搬迁任务的通报
(平政文〔2007〕73号)


  按照省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叶县要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燕山水库叶县库区二、三期移民9688人的搬迁任务。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叶县人民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于2007年4月10日提前完成了移民搬迁任务,受到省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表扬。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叶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叶县人民政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抓紧移民新房建设和移民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时,高度重视移民群众搬迁后的生产和生活,帮助移民群众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移民区经济社会稳定,为燕山水库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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