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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煤集团等三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煤集团等三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郑政文〔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工业系统积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业经济呈现出“生产保持快速增长、经济效益大幅提升、战略重组步伐加快、支撑条件显著增强”的良好态势,体现了好中求快、快中求好的发展要求。尤其在培育大企业集团方面实现历史性突破,继郑州供电公司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之后,郑煤集团、豫联集团、河南中烟公司等三家企业均实现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目标。其中,河南中烟工业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6.4亿元,利税108.9亿元;郑煤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03.6亿元,利税8.6亿元;豫联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16.3亿元,利税15.1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决定》(郑发〔2004〕3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补充意见》(郑政〔2007〕122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奖励中烟河南公司总经理赵九来,豫联集团董事长张洪恩、总经理王元明,郑煤集团董事长牛森营、总经理宋广太V6型帕拉丁汽车各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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