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结构调整提速年活动的意见
(郑政文〔200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跨越式发展和“三个一千亿”预期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和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工业更好更快发展,特提出“工业结构调整提速年”活动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工业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工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以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煤电、铝、食品工业等产业为主导,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与医药等新兴行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格局;汽车、食品、装备制造、铝及铝加工业等主导产业在全国均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宇通集团、郑州日产、中铝河南分公司、豫联能源、郑煤集团、郑煤机、郑纺机、三全、思念、金星啤酒等龙头骨干企业在同行业内具有重要地位;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基本结束,企业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居中西部城市首位;工业能耗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我市工业结构仍面临着资源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比重较大,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不够强,大企业规模小,工业园区特色不够突出、产业层次较低、企业关联度不高,产业区域竞争力还不够明显等突出问题。2007年,能源、钢铁、铝、建材、耐材、造纸等资源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总量的60%左右;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投入占全部工业投入比重分别为19.42%和6.53%。因此,全市工业战线必须切实增强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开展“工业结构调整提速年”活动为载体,全力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