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执行行政审批操作规程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11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汉单位:
规范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05年以来,我市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指导市级49个部门和单位对518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编制了行政审批操作规程,明确了实施行政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对实施审批的范围、条件、审查标准、收费、提交材料、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并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对外公布。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现就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操作规程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重要性的认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改革的方式一方面是减少行政审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另一方面是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最终达到在精简审批项目的基础上规范运作,实现各行政机关依法、便民、高效、透明、公正地实施审批行为。行政审批操作规程结合各个具体审批项目的不同要求,对审批条件、标准等要素进行明确,对审批的具体步骤方法作出明细规定,从而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因此,行政审批操作规程是指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实施行政审批具体行为的指南,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地执行行政审批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应操作规程规范地实施审批行为。
二、搞好配套措施落实,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一是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审批方式。《汉中市行政审批规范改革实施意见》对实施行政审批的部门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因此,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必须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没有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起“一门受理、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是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规范实施行政审批的要求,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及时做好人员培训,制作规范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格式文本,落实公示、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建档、回避等各项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保障行政审批操作规范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