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7日)废止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湖政发〔2006〕37号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为贯彻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针对今年我市电力供求和有序用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任务,现就深化有序用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科学用电、依法用电、诚信用电”的新“三电”理念, 坚持“政府主导、舆论引导、服务先导”的工作方针,深化有序用电工作,在全市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和谐有序的供用电环境,为实现我市在杭湖宁发展带中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有序用电,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和“鼓励高效益,控制高能耗,遏制高污染”的原则,加强政府监管和调控力度,深化用电需求侧管理。针对季节性、时段性、突发性缺电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细化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原则,落实避峰、错峰计划。进一步扩大负荷管理终端的安装面,充分发挥现场负荷管理系统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小错峰让电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倡导节约用电,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电技术和节电产品,引导居民推广使用峰谷电表,挖潜低谷用电潜力,提高用电负荷率,实现电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建设示范工程,促进农村发展。按照“政府发动、乡镇主动、电力推动、百姓互动”的工作方针,实施“新农村用电示范村工程”,由市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县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形成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个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营造科学、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秩序。06年全市实施用电示范村工程项目100个。
(三)推进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深化“企业服务年”和“项目推进年”活动,密切跟踪各类重大项目储备,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科学调整电网项目布点,做好招商项目的负荷安排。要推出服务企业的新举措和新办法,落实专人承办和跟踪流程的运转,加强重点工程的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