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威胁对象
重要威胁地段里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住、生活、生产及来往活动的人群和重要建设设施,如人口密集、建筑楼群的县城、集镇和工矿企业,威胁县城的滑坡主要有略阳县城凤凰山和杜家山滑坡,佛坪县城关山和老气象站滑坡,镇巴县城烈士纪念碑滑坡。威胁集镇的滑坡主要有留坝县江口镇江口滑坡、城固县小河镇街后滑坡南郑县碑坝石马寨滑坡、佛坪县大河坝镇滑坡。主要的铁路、公路和旅游道路干线,宝成铁路山区段,108、316、210国道、省道山区段,地方道路和乡镇道路。重要的水库、电站和水利设施,河流沟口交汇处及山区削坡建集镇地段等。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地质灾害防范期按照降水为主要诱发因素分为:重要防范期、重点防范期和一般防范期。
1、重要防范期为汛期:2007年5月1日-10月31日;
2、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2007年7月1日-9月30日;
3、一般防范期为降水平枯季节:2007年1月1日-4月30日;2007年11月1日-12月31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水利、气象、交通、电力、电信、农业、民政、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危及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事业单位安全时,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危及单位及时编制防治治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
全市目前已查出的14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动态监测,提高预报成功率。要把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单位,落实到乡(镇)长、村、组长及受威胁的村民住户,对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单独的“防、抢、撤”方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应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做到明白卡发放不漏一户。在汛期及时掌握气象信息,结合气象天气预报,做好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工作,一旦发现险情或灾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