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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中国公民文明旅游活动,进一步整顿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各级政府、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利用“五一”长假出游高峰的有利时机,落实“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形象,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旅游文明活动热潮。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质量为内容,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组织当地旅游、工商、公安、交通、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在“五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进行联合检查,重点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打击虚假旅游广告和旅游购物欺诈;治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严厉打击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为“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严禁以次充好,严禁擅自降低接待服务标准的恶性价格竞争,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各县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认真抓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和重点景区的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汉中市旅游投诉电话:0916-2222504

  四、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重视和抓好“五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寓教于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民俗旅游、科教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大众性旅游项目,有效分流对传统旅游景区(点)的客流压力;认真做好对我市“五一”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和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本地区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推动我市“十一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旅游对经济社会综合拉动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列入省、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重点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准确地为游客提供假日旅游资讯,有效地引导旅游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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