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市、县区两级学科教学研究中心组,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改革教学评价制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8、建立教育资源现代化、人本化配置新体系,拓展教育资源开发的途径,提高资源整合的力度,建立市级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资源基地,各地形成一批资源配置特色学校。
9、全市各高中建立以制订和实施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专业性评估为重点的发展性高中评估体系。
(四)落实县区政府管理责任,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1、加强县级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从2006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行预算编制制度。农村中小学预算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农村小学(含教学点)纳入乡镇中心小学统一代编,实行报账制。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要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细化支出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县级教育部门逐校编制和汇总农村中小学预算,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原由乡镇财政负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要全额上划县级财政管理,逐月提前预拨公用经费,以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2、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由各县(区)制定实施规划,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组织实施,并于危房改造、校舍建设资金分配挂钩。布局调整按照“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比较满意”的原则调整农村初中和小学的布点,重点是调整村设小学和教学点。初中布局调整,要校点集中、学校规模适度扩大。小学要坚持适度扩大乡(镇)中心小学的规模,小学高段(四年级以上)相对集中,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寄宿制。山区教学网点应根据当地的地理、交通、人口居住状况等统筹规划后确定。积极调整撤销“一师一校”的初小建制,交通十分不便的山区可保留必要的低年级教学点,由附近的小学负责管理,教师可试行定期轮换或巡回教学制度。
3、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要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要有教职工的充分参与,并经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坚持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议事、决策及管理规程;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推动乡镇、村(社区)、学生家长以适当形式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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