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完善教师工资福利保障制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全市各级政府要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凡到县以下贫困、边远乡村中小学任教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户口可落在县城,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建立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财政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真落实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0、建立激励优秀人才从教的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建立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鼓励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毕业生到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任教。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提高幅度不超过5%),逐步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形成良性循环。到2007年底,各县(区)要实现“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者要力争达到80%”的目标。
(三)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扎实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施工作。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和劳动社会实践场所建设力度,重视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2、2007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启动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上半年召开普通高中课改工作会议,重点抓好课改宣传、师资培训和样本校建设工作,为顺利实施课改奠定基础。
3、实行一个学科多种版本的教材。每个县区同一学科只选用一种版本的教材,全市同一学科选用的版本不超过两种。教材内容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联系,关注学生兴趣和经验。
4、改变教师教法和学生学法。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勤于动手、乐于探索,培养学生获取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改革学生评价办法。在实施新课程的初中学校,推进评价机制改革,实现由升学考试分数制向等级评价制的转变,纠正片面追求分数问题,对课改县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力求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情况。
6、改革高中招生办法。继续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探索并逐步实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初中升学制度。高中招生按照学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进行录取,切实改变将各科文化课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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