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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汉中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汉中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62号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汉中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提高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汉中实际,制定推进我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办学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均衡和谐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二)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管好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建立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长效机制,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立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和特设教师岗位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按照方便学生上学、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保证教育质量的原则,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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