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并政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卫生局)
为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全面统筹规划,科学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工作重点。
三、工作目标
(一)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到2010年达到75.8岁。
(二)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中部地区较低水平。
(三)主要疾病控制指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仍保持低流行状态;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地方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
(四)2007年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率达100%,2010年乡镇级卫生院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五)健康防病知识普及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六)建立起反应迅速、配置精良、综合素质高、现场处置果断的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四、策略和措施
(一)策略
1、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增强公共卫生管理意识,切实加强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各级人民政府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支出结构,构建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保障机制,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