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全市“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04号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林业局《关于全市“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市“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林业局)
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64号)、《陕西省“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标准(试行)》,并结合《汉中市“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规划》,现提出全市“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的现实意义
从1989年开始,我市实施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项林业生态工程,18年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累计完成造林面积675.6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净增10个百分点以上,森林覆盖率达50.12%,人均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均为全省之首,使汉中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汉中以山区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已基本实现科学规划的总体建设目标,而平川、丘陵区的绿化美化则存在认识不足、建设滞后等问题,在村镇、“四旁”绿化美化方面,除国道沿线有比较规范的绿化外,乡村道路,干、支渠旁,农田周围的绿化大都处于自发状态,基本没有统一规划,零星分散,缺行少带,覆盖率低。处于初起步、低标准阶段,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国家加速实施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对平川、丘岭区的绿化美化,对于今后一段时期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汉中在陕南率先突破发展目标,以村庄、庭院绿化美化、乡村道路、干、支、斗渠,农田、河岸防护绿化为主要任务,结合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统一规划,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完成建设目标,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美在眼中”的乡、村生态绿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