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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的通知


  (七)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扎实推进卫生文化建设,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学习创新为动力,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卫生文化。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文明细胞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创建工作。要建设学习型单位,培养学习型职工。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形成诚实守信、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行业精神。

  完善药品、仪器、基建、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完善院务公开、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卫生强市建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建设卫生强市作为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推进卫生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力促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局面。

  强化卫生强市建设的基层工作基础,推进卫生强县(区)、卫生强镇(乡)创建,建立起有效的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载体。加强规划和指导,把建设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区),卫生强镇(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卫生强市建设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卫生强市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卫生强市的目标、政策、措施和行动落实到位。制定和实施卫生强市建设定期评价和通报制度,推动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强市建设。

  (二)建立健全公共政策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应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应逐年有所提高。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卫生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落实卫生经济政策,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以及大型设备检查、高值耗材的费用,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三)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配置,大力提高农村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鼓励社会资源投资新办医疗机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权明晰、富有生机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四)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

  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探索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等,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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