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军分区关于表彰2005年冬季退伍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湖政发〔2007〕43号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在2005年冬季退伍安置工作中,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退伍安置工作精神,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退伍士兵安置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退伍安置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 先进单位(16个)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交通局 湖州广电总台
湖州泰仑电器有限公司 德清县民政局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兴县人事局
长兴县财税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 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南浔区民政局 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二、 先进个人(18名)
方芳源(市财政局)
施安琴(市民政局)
蔡小凡(市人事局)
赵卫华(市环保局)
黄春安(市机关事务局)
朱 鸿(市教育局)
陆永良(市卫生局)
吴哲勇(市交通局)
杨文华(德清县人大常委会)
蔡水华(德清县人民政府)
徐如花(长兴县民政局)
刘富良(长兴县劳动保障局)
王仲德(安吉县经贸委)
盛一飞(安吉县民政局)
顾龙堂(吴兴区民政局)
莫根方(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熊柏民(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徐法宝(南浔区善琏镇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国防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