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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8.统计建档。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对培训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并按管理归口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上报时间为11月10-15日。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都要重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人人技能工程”完整档案和培训学员专门电子档案。学员档案应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时间、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推荐就业去向等主要信息,以及身份证、结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作为培训考核的依据之一,以备核查。

  9.年度考核。11月中下旬,由市教育局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参加,按照省上制订的“人人技能工程”考核办法对培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并做好迎接省上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资金投入

  (一)“人人技能工程”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筹措,合理调配,捆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人人技能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短期技能培训学员补助、贫困学员资助。补助标准按每期每人655元,贫困学员按照当期培训人数30%的比例确定,每人资助270元,具体办法按《陕西省职业教育“人人技能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为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创造条件,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建成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创建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建成省级示范骨干专业5个,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100名,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逐步建成一批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培训规模大、就业质量高的“人人技能工程”实施示范基地,作为“人人技能工程”实施的主要阵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深入培训学校检查人人技能的进展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真正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实事做实、做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人人技能工程”顺利实施

  1.建立“人人技能工程”专项资金监督和信息反馈制度。市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发改委要结合人人技能年度考核督察工程资金的到位情况;县区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各培训单位要按照行业定期上报“人人技能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人人技能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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