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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人人技能工程”的管理

  汉中市人人技能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市“人人技能工程”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内有关行业、企业分别负责“人人技能工程”的有关具体工作,并管理和考核本系统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与培训,制定2007年本行业人人技能实施方案。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加强对“人人技能工程”的管理。

  (五)实施步骤

  1.确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院校,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教育教学。实施短期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分别由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农业局研究确定,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行业、企业研究确定。

  2.分解培训任务。由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等部门,将省级各行业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再分解到有关职业培训机构。

  3.制订培训方案。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培训专业(工种)和人数,制订《“人人技能工程”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专业(工种)培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教材选用,学员食宿安排和日常管理,贫困学员认定办法,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内容。

  4.安排组织招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动员、引导他们到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或短期技能培训。各有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招生宣传,积极组织生源入学。

  5.组织教育教学。各培训机构按照《“人人技能工程”培训方案》组织实施短期培训,培训时间为3-6个月。

  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在教育和培训中应以学生技能训练为重点,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根据科目设置和教学需要,自主选择国家统编教材、部颁教材或行业培训教材。鼓励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编写培训教材。

  6.结业考核。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农业局分别负责组织管理本系统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学员的结业考核和证书发放,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和管理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发放。

  7.推荐就业。学员结业后,由培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安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行业、企业要为学员就业创造便利条件,确保人人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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