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
《汉中市2007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汉中市2007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现提出2007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007年,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招生总数达到2万人左右。其中,普通中专(含五年制)招生0.1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7万人,技工学校招生0.2万人。
(二)短期技能培训。培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万人左右,其中,教育系统培训1.4万人,劳动系统培训0.3万人,扶贫系统培训0.15万人,农业系统培训0.15万人。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对象
全市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二)实施机构
中等职业教育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高等职业学院、普通(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组织实施。
短期技能培训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分别依托市内具备培训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三)组织模式
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教育教学、就业安置等按照中、省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短期技能培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的模式组织实施。主要由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四部门分工负责,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确定培训专业(工种)、制订培训方案、组织招生、培训,并负责结业学员的就业安置及跟踪服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自主选择培训机构。